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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039; Assoc</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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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TIWA BLOG</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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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039; Assoc</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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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關開放看護工引進，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之基本立場</title>
 <link>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500</link>
<description><![CDATA[有關楊玉欣、吳育仁等立委，於5/3召開「家庭外勞申請條件面面觀」公聽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回應如下：<ol><li>個別家庭不得不引進外籍看護工，是因為長期照顧制度的殘破不全，目前存在和規劃中的長期照顧制度也完全忽視、甚至排斥預防性照顧，故在制度完善前，贊成適度開放引進看護工，彌補長照缺口。是否開放讓領有重殘手冊者及兩名中殘者引進外籍看護工的訴求，需合此原則。</li><li>但目前看護工無法律保障，主張開放引進者，應該同時要求看護工勞動條件立即立法保障，不能只是片面要求引進，而準備坐享奴工體制對雇主的有利部分。若一時無法取得立法保障，主張開放引進者，應該率先自律，簽署模範勞動契約。</li><li>堅決反對不再區分看護工和幫傭的工作範圍，這等於將目前普遍的雇主命外勞從事許可外工作的違法狀況就地合法化。看護工的工作為照顧勞動，如果容許其兼顧幫傭工作，將使外勞落入一人從事兩份工作，卻只領一人薪資的勞力剝削的人口販運狀態。</li><li>家庭看護工目前的準奴工狀態，是因為高額仲介費債務束縛、不得自由轉換雇主、無勞動法令保障的不對等勞僱關係所造成，在這個結構沒有改變前，我們認為任何以「專業」、「輔導」或「督導」為名的外部介入機制，都可能成為雇主壓迫、挑剔、要求外籍看護工的新理由；故我們不贊成以在家庭僱傭關係內的本勞照服員作為外勞「督導」、「輔導」的提議。但在家庭僱傭關係外，另設由雇主或政府出資辦理的外籍看護工的訓練機制，我們並不反對；韓國所實行的預訓制度，也許可以參照。</li><li>我們反對將外籍看護工視為造成本勞照服員就業機會減少的說法；本地照服員之工資水平台灣中產家庭根本無法負擔，故外籍看護工是另一勞動市場。但大量開放外籍看護工，仍會造成對本勞照服員就業的衝擊，應該嚴肅對待。</li><li>現行制度下，聘用外籍看護工的雇主不得申請喘息服務及居家照顧，在缺乏替代人力的情況下，導致弱勢雇主與弱勢勞工被迫綁在一起，勞雇「弱弱相殘」，國家卻袖手旁觀。台灣移工聯盟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在2007年就提出的，反對排除聘僱外籍看護工雇主的社福資格，應從「就業安定基金」支出，由國家聘雇本勞照服員，在外籍看護工休假時提供照護服務，除了能擴大本勞照服員的勞動市場，經濟弱勢的被照顧者不需擔心成本增加，而能得到完整的照顧，達成「本地勞工有工作、家務移工有休假、照顧品質有保障」的三贏局面。</li></ol>]]></description>
 <category>聲明公告 Press Releases</category>
<comments>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500</comments>
 <pubDate>Thu, 10 May 2012 14:14:5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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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T婆工廠》 歐美影展迴響不斷！</title>
 <link>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99</link>
<description><![CDATA[<p><strong>原文：公視 - 紀錄觀點｜<a href="http://viewpoint.pts.org.tw/?news=%E3%80%8At%E5%A9%86%E5%B7%A5%E5%BB%A0%E3%80%8B-%E6%AD%90%E7%BE%8E%E5%BD%B1%E5%B1%95%E8%BF%B4%E9%9F%BF%E4%B8%8D%E6%96%B7" title="《T婆工廠》 歐美影展迴響不斷 ">《T婆工廠》 歐美影展迴響不斷 </a></strong></p><p>公視紀錄觀點《T婆工廠》（Lesbian Factory）訴說流落異鄉的愛情故事，也誠懇紀錄了一個社會運動的過程。去年於歐亞各國影展受到重視，入選東歐斯洛維尼亞、德國、法國、比利時及土耳其等影展，近來更入選加拿大溫哥華酷兒影展（Vancouver Queer Film Festival）、瑞士粉紅蘋果同志影展（Gay Lesbian Film festival PINK APPLE in Zurich）以及美國波士頓同志影展（Boston LGBT Film Festival）。</p><p>本片紀錄全球化下底層勞工的故事，儘管境遇艱辛，卻也在運動中看到真實生命力與情感，在這個故事裡，不僅僅針貶了勞資抗爭的困境、政府移工制度的反思，並探討社會上對於移工的歧視待遇，也呈現了無界線的動人愛情。</p><p>本次入選的加拿大溫哥華酷兒影展是溫哥華境內第二大影展，同時也是加拿大西岸最盛大的同志文化活動。今年度已邁入第24屆，將於今年八月展開。瑞士粉紅蘋果同志影展放映許多同志平權相關影片，今年為第15屆，影展將於5月2日至10日在蘇黎世舉行。波士頓同志影展成立於1984年，為美國東北新英格蘭區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同志盛會，今年為第28屆，將於五月舉行。</p>]]></description>
 <category>重要新聞剪貼 News</category>
<comments>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99</comments>
 <pubDate>Mon, 7 May 2012 14:06:47 +0800</pubDate>
</item><item>
 <title>越勞阿鳳捐款明細 100/09～101/03</title>
 <link>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98</link>
<description><![CDATA[<p>自去年09月起，TIWA在四方報幫罹患精神疾病的越勞阿鳳發起捐款。今年02月，聯合報又刊登了阿鳳的訊息，陸續又有支持阿鳳的朋友捐款。阿鳳原訂03月底因案件偵結返國，但3月中檢察署來電，表示將重新調查阿鳳案件，阿鳳希望留台配合調查，因此，阿鳳目前仍然留在TIWA的庇護中心，我們幫她找了家庭手工的工作，讓她留台期間可以持續有微薄的收入。阿鳳的捐款合計為145157元，我們會在她返國時協助她匯回越南。 針對捐款及明細有任何問題請跟我們聯繫，非常謝謝大家幫助阿鳳。</p><p>聯絡信箱 ：tiwa@tiwa.org.tw<br />聯絡人：陳秀蓮</p><p>阿鳳捐款明細 100年09月至101年03月底</p>  <table border="1"> <tbody> <tr> <td>100/09/22</td> <td>孫文妹</td> <td>＄3000</td> </tr> <tr> <td>100/09/23</td> <td>＃24652</td> <td>＄1000</td> </tr> <tr> <td>100/10/06</td> <td>NGUYEN THI TMAO</td> <td>＄500</td> </tr> <tr> <td>100/10/07</td> <td>＃99990</td> <td>＄1000</td> </tr> <tr> <td>100/10/12</td> <td>台灣人</td> <td>＄1000</td> </tr> <tr> <td>100/10/14</td> <td>蘇三立</td> <td>＄600</td> </tr> <tr> <td>100/10/17</td> <td>BUI THI THAO</td> <td>＄500</td> </tr> <tr> <td>&nbsp;</td> <td>楊志明</td> <td>＄2000</td> </tr> <tr> <td>&nbsp;</td> <td>鄭坤耀</td> <td>＄1000</td> </tr> <tr> <td>100/10/18</td> <td>黃玉容</td> <td>＄500</td> </tr> <tr> <td>100/10/19</td> <td>VU THI HA</td> <td>＄1000</td> </tr> <tr> <td>100/10/20</td> <td>陳菜不</td> <td>＄1000</td> </tr> <tr> <td>&nbsp;</td> <td>文國華</td> <td>＄2000</td> </tr> <tr> <td>100/10/31</td> <td>蔡佩瑾</td> <td>＄300</td> </tr> <tr> <td>100/11/08</td> <td>＃26297</td> <td>＄500</td> </tr> <tr> <td>100/11/15</td> <td>葉萍莉</td> <td>＄2000</td> </tr> <tr> <td>100/11/16</td> <td>四方報阮小姐</td> <td>＄10000</td> </tr> <tr> <td>100/12/28</td> <td>中華民國外籍人士關懷協會</td> <td>＄3657</td> </tr> <tr> <td>101/01//2</td> <td>四方報阮小姐</td> <td>＄28700</td> </tr> <tr> <td>101/02/13</td> <td>四方報</td> <td>＄5020</td> </tr> <tr> <td>&nbsp;</td> <td>四方報阮小姐</td> <td>＄5780</td> </tr> <tr> <td>&nbsp;</td> <td>慈濟阮小姐</td> <td>＄3100</td> </tr> <tr> <td>101/02/20</td> <td>王頤和</td> <td>＄10000</td> </tr> <tr> <td>&nbsp;</td> <td>陳啟蓓</td> <td>＄10000</td> </tr> <tr> <td>101/02/21</td> <td>宋薇</td> <td>＄20000</td> </tr> <tr> <td>101/02/22</td> <td>卓又青</td> <td>＄5000</td> </tr> <tr> <td>&nbsp;</td> <td>蘋果日報基金會</td> <td>＄20000</td> </tr> <tr> <td>101/02/23</td> <td>徐舒亞</td> <td>＄5000</td> </tr> <tr> <td>101/03/12</td> <td>四方報阮小姐</td> <td>＄1000</td> </tr> <tr> <td>&nbsp;</td> <td>合計</td> <td>145,157</td> </tr> </tbody> </table>]]></description>
 <category>最新活動 Activities</category>
<comments>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98</comments>
 <pubDate>Sat, 31 Mar 2012 19:28:37 +0800</pubDate>
</item><item>
 <title>[行動] 抗議陳沖院長籌設奴工租界、傷害本勞</title>
 <link>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97</link>
<description><![CDATA[2012/3/22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抗議聲明<h2 align="center">抗議陳沖院長籌設奴工租界、傷害本勞</h2><h3 align="center">外勞與基本工資脫勾違反兩公約、將使本勞失業增加<br />產業升級沒救，奴工制度升級當唯一解藥？！</h3><p>21日晚陳沖院長親自上媒體推銷其「虛擬境外區」，宣稱這是唯一可以替回流台商解套的方法，既可使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勾，又可避免被譴責違反國際人權標準。對照陳沖喜歡引用的貓頭鷹與法國狼寓言，他自己就是善於耍嘴皮、巧立名目的貓頭鷹，又是積極為資本家搭起通往剝削天堂橋樑的笑面狼！上週國民黨籍立委羅淑蕾、丁守中等人，再次提案修改勞基法，將主張基本工資只能保護本國人；同時，經濟部長施顏祥、經建會主委尹啟銘均亦對外表示，將於高雄市成立第一個自由經濟示範區，並評估區內外勞與基本工資脫鉤的方案。我們認為，將外勞排除於勞基法保障之外是國族歧視，明顯抵觸馬英九總統所推動、且已國內法化的國際人權兩公約，我們呼籲馬英九應立即、公開以總統及黨主席身份，出面制止黨內煽動國族歧視、踐踏兩公約的不當言論。</p><p>依據「經濟社會文化權利國際公約」第二條規定，對國內人民之權利保障不得以種族或出生地為歧視；又依據兩公約施行法，2009年12月10日後兩年內，與兩公約抵觸之國內法令均應廢止。不論陳沖的虛擬境外區，或羅淑蕾等人提案修改勞基法，都是企圖將外勞排除於勞基法之外，既違反國際人權標準，也不符合其高舉的經貿自由化論述裡的國民待遇原則；將使台灣與東南亞各國簽訂經貿協定的阻力大幅增加。</p><p>歧視外勞不僅使台灣國際關係惡化，影響經貿發展，也會嚴重危及本勞之就業機會。經濟部和經建會規劃之外勞薪資可以拖勾的自由經濟特區，難以吸引到國際資本或有競爭力的台商；反而最可能吸引喪失競爭力的台商和當初不願或沒有能力外逃到大陸的夕陽產業，它們會抓住最後機會將特區外的工廠關閉，「內」移到可雇用廉價外勞的特區，本地中高齡勞工將受到最後致命一擊，遺留給區外的將是更頻繁的燒炭自殺。我們一向主張「外勞愈廉價、本勞愈悲哀！」，只有盡可能的堅持本、外勞應趨近「同工同酬」，才能防止資方被工資比低（race to the bottom）的致命吸引力所俘虜。反對外勞與基本工資脫勾，不只是保障外勞，更是維護本勞工作權和工資水平的最後防線。&nbsp;</p><p>況且外勞的工資實質上早已與基本工資脫勾，除目前近20萬（近外勞半數）、且不斷增加中的社會福利類外勞的薪資，因不受勞基法保障而凍結在1997年的15840元外；其他受勞基法保障之外勞，也因為扁政府因應經濟危機於2001年召開經發會，勞委會主委陳菊向財團妥協，提出雇主可以從外勞薪資（當時基本工資為15840元）扣除膳宿費用4000元的政策，其工資實質與基本工資脫勾；2007年基本工資調漲為17280元，勞委會主委盧天麟又將膳宿費調升為5000元；今年基本工資調漲為18780元，為數眾多的雇主隨即將膳宿費調漲至最高金額，證明歷年來雇主早已透過調漲膳宿費，將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勾了！</p><p>另外，即使受基本工資保障之外勞，又因為種種扣款，根本領不到基本工資，包括來台前以借款形式收取（來台後按月分期攤還）的8至27萬的國外仲介費、三年共6萬元的台灣仲介費（美其名為服務費）、每年1千元的居留證費用、三年四次的體檢費（共約1萬元），第一年每月實得薪資僅約4-6千元。</p><p>羅淑蕾等立委還有一個似是而非、卻容易煽動排外情緒的脫勾理由：「來台外勞領到的薪資是其在家鄉可獲得工資的三、四倍，不符合工資由市場決定的規則，也超過了外勞本身勞動的價值。」但是外勞為台灣雇主節省的是其所補充的本勞職務的工資，在製造業為2萬餘元（基層技術工）；24小時照顧老人和殘障者的看護工，創造的價值是她所替代的台灣籍看護工的市場價格（6萬元）。而雇主可以用低於市場價格的工資聘僱外勞，全是因為非市場的政治力量，即國家立法容許引進外勞才能獲得的。如果羅淑蕾立委真的尊重自由市場，她為何從來沒有提案修改就業服務法，讓外勞可以完全自由轉換雇主？</p><h3>請馬主席立即制止黨內煽動國族歧視的言論</h3>依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於2009年5月通過之有關兩公約不歧視的「第20號一般建議書」，兩公約之締約國政府應竭盡所能消除及懲罰煽動歧視之行為，因此我們呼籲馬英九，以其總統兼黨主席身份，立即公開制止陳沖、羅淑蕾等黨員煽動國籍和種族歧視的言論與提案。<h3>王如玄主委撐下去！不要向右派財經內閣投降、辭職！</h3>主辦：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br />協辦：台灣明愛會(Caritas Taiwan)、菲律賓在台勞工協會（KaSaPi）、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Scalabrini-Taiwan)、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HWC)<br />聲援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勞工陣線、青年九五聯盟。<p>&nbsp;</p>]]></description>
 <category>連署抗議 Endorsements</category>
<comments>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97</comments>
 <pubDate>Thu, 22 Mar 2012 16:36:22 +0800</pubDate>
</item><item>
 <title>[新聞稿] 第九個哭泣的婦女節!!</title>
 <link>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94</link>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2"><p><strong><font size="5" color="#ff0000">第九個哭泣的婦女節！！&nbsp;</font></strong></p><p><strong><font size="3">台灣虐傭揚名國際 女權主委是虐傭幫兇</font></strong></p><p>1909年美國芝加哥女工爭取三八工時制展開大罷工，三月八日自此訂為國際婦女節。103年後的台灣，竟有二十萬女性家務移工，勞動處境惡劣無法可保。2003年台灣移工聯盟提出家務勞動法治化，推動「家事服務法」（簡稱家服法）保障女性勞工，今年已是第九年，在社會慶祝國際婦女節時，二十萬女工僅能在暗夜裡哭泣，度過第九個哭泣的婦女節。</p><p>日前外交官劉珊珊在美虐待外傭受到人口販運懲處，劉珊珊的外傭勞動處境長工時無休假、被控制行動、薪資超苛扣、證件被扣留，是台灣多數家務工處境的寫照。近年來，雇主逼印傭吃豬肉、家務移工缺乏法律保障，人權問題備受關注，台灣因此而被列入人口販運觀察名單，而外交官劉珊珊虐勞事件等，更讓台灣屢屢登上國際版面；這均顯示台灣社會將家務移工當奴工使用而習以為常的現況。</p><p>號稱民主現代的台灣，竟以虐傭文化揚名國際，對女性勞工的保障比103年前還不如！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做為婦運健將，2009年入主勞委會至今，明知二十萬女性移工處境惡劣，卻不見積極作為，已是虐傭文化的幫兇。</p></font>&nbsp; <font size="2"><strong>二十萬女工成家奴 </strong><strong>女性保障落後國際標準</strong></font> <p><font size="2">台灣1992年起引進女性家務移工，至今女性家務移工在台人數已達二十萬。她們以低廉的工資承擔起台灣老、弱、病、殘的照護工作，替台灣社福體系補破網。根據勞委會統計，二十萬家務移工中，全年無休、完全不能外出的家務移工佔43%；例假日可放假的移工僅5.57%；平均每日工時高達13.3小時；證件多被扣押，並常被威脅工作不力就遣返，其處境與勞動條件之惡劣，較之外交官劉姍姍家的外傭均有過之。</font></p><p><font size="2">馬英九二○○八年的競選白皮書，明白宣示將訂定「家事服務法」，保障家務工的勞動權益，王如玄入主勞委會後，也多次表示將把家事服務法列為重點法案。2010年起移工團體花了一年多時間，無數次與勞委會協商法條，在多次承諾跳票後，終於在去年等到官方提出「家事勞工保障法」（簡稱家保法），沒想到卻是一個將長工時、無休假現狀就地合法化的家奴法案！不僅沒有職災保護，薪資得扣膳宿費、連宣示性的女性產假保障都拿掉。法學出身的王主委，竟訂出了一個雇主及仲介團體叫好，將現行奴工制度合法化的家奴法，在勞工團體抗議之後遭行政院退回勞委會重審，目前無限期擱置中。</font></p><p><font size="2"><strong>家務工人權無保障，兩公約、CEDAW</strong><strong>都是簽假的!</strong></font></p><p><font size="2">馬總統2009年簽署兩公約，其中「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明訂休息、閒暇和工作時間的合理限制。馬總統當時宣示：台灣人權保障已與國際接軌，兩年內將修改國內不符兩公約的政策法令，這個宣示也跳票了。立法院去年通過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強調保障婦女就業與性別歧視。諷刺的是，台灣一方面希望透過簽署公約彰顯國際地位，另一方面卻無視多由女性從事的家務勞動，其勞動處境宛如法外之境，任由惡劣雇主為所欲為，王如玄難脫瀆職違法之嫌，人權與國際接軌淪為政治口號。</font></p><p><font size="2">事實上，保障女性家務工已是國際趨勢，去年國際勞工組織（ILO）通過「家務工國際公約」，美國紐約州通過家務工權益法案，加州亦在研擬家務工權益法案。不論公約或權益法案的核心概念都是：保障家務工工時、休息、職災保障、明訂加班費計算並禁止性別及種族的歧視。國際化不能是選擇性、口號式的國際化，針對女性家務工保障必須拿出具體作為，才能跟真正與國際接軌。</font></p><p><strong><font size="2">本地婦女有工作、家務移工有休假、照顧品質有保障的三贏方案</font></strong></p><p><font size="2">弱勢雇主因無能力負擔照顧成本，選擇聘用廉價家務移工，但聘用移工後相關社福權益一律被取消，在缺乏替代人力的情況下，被迫限制移工休假，出現弱勢雇主與弱勢移工弱弱相殘，國家卻袖手旁觀的現象。沈重的照顧重擔本來就不應由弱勢家庭承擔，移工聯盟早在2007年就提出，從已累計數百億的「就業安定基金」支出，由國家聘雇本地婦女擔任居家服務員，除了能擴大本地婦女的勞動市場，經濟弱勢的被照顧者不需擔心成本增加，而能得到完整的照顧，最底層的家務移工也能得到應有的休假與保障，達成本地婦女有工作、家務移工有休假、照顧品質有保障的三贏局面。台灣的長照社福體系，不應以犧牲底層女性勞動權益來建立，唯有立法保障家務工，才能導正虐傭文化，使惡劣雇主現身，逼迫政府負起責任，女性才能真正歡度婦女節。</font></p><p><strong><font size="2">我們的訴求：</font></strong></p><p><font size="2">1、保障女性勞工，依據兩公約、CEDAW、家務工國際公約國際標準，訂立家事服務法。</font></p><p><font size="2">2、弱勢家庭得申請喘息服務，經費由就業安定基金支付，促進本地女工就業。</font></p><p><font size="2">3、移工得自由轉換雇主。</font></p><p><font size="2"><strong>台灣移工聯盟(Migrant Empowerment Network in Taiwan</strong><strong>，MENT)</strong><strong>成員</strong><br />天主教關懷外勞小組(MWCD)、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Scalabrini-Taiwa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VMWBO)、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HWC)、天主教新竹教區移民及外勞服務中心(HMISC)、天主教台灣中區外勞關懷中心(CMC-CT)、海星國際服務中心(Stella)、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LCC)、台灣國際移民培力協會(TIMM)、台灣天主教明愛會（CARITAS-Taiwan）</font></p>&nbsp; <p>&nbsp;</p>]]></description>
 <category>連署抗議 Endorsements</category>
<comments>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94</comments>
 <pubDate>Thu, 8 Mar 2012 18:22:38 +07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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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移動的友誼」工作坊　成員大募集！</title>
 <link>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9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fbcdn-sphotos-a.akamaihd.net/hphotos-ak-ash4/425293_3187564139926_1590490413_2616811_546687571_n.jpg" border="0" alt="移動的偶移" width="415" height="960" /></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nbsp;</div><p><font size="5">有任何問題，請至<a href="https://www.facebook.com/TIWA.FAN">TIWA粉絲專頁</a>討論！</font></p>]]></description>
 <category>最新活動 Activities</category>
<comments>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93</comments>
 <pubDate>Fri, 2 Mar 2012 23:03:25 +07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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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文章] 保障移工人權 台灣仍須努力</title>
 <link>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88</link>
<description><![CDATA[<p>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 陳容柔&nbsp;</p><p>&nbsp;&nbsp;&nbsp;&nbsp;&nbsp;<font size="2">日前電子媒體報導，越勞撥打1955申訴，地方政府在未顧及移工意願下，卻仍將移工送回仲介處，而導致移工遭到毆打受害。這是從事第一線的移工服務團體，經常遇到的狀況。</font></p><p><font size="2">&nbsp;&nbsp;&nbsp;&nbsp;&nbsp; 移工在台灣沒有家，等待轉換雇主期間，住在哪裡攸關他能不能順利找到新雇主，運氣不好的，就像新聞中的越勞，受到虐待、強迫遣返。因為遣返移工對雇主及仲介是最有利的。一方面，雇主不會被限制名額且可立即再聘僱新移工；另一方面，仲介也可另賺一筆仲介費。</font></p><p><font size="2">&nbsp;&nbsp;&nbsp;&nbsp;&nbsp; 勞委會設立1955外勞求助專線，為的是在台移工遇到問題得以及時申訴，期待它成為保障弱勢移工的一道防線。但在實務上，TIWA處理移工申訴案件曾發現，移工向申訴1955得到令人百思不解的答案，例如「雇主性騷擾忍一忍就過了」、「許可外工作，有錢賺就好了」等。試問，移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撥打電話求助，1955作為首要跟移工接觸的政府單位，如果態度如此，該叫移工如何自處？如何相信台灣政府會保護移工？</font></p><p><font size="2">&nbsp;&nbsp;&nbsp;&nbsp;&nbsp; 反觀地方勞政機關，在接獲申訴個案後，要求移工回雇主處或仲介處，時常是優先考量，完全未考慮強迫移工返回後的立場及後果。在勞雇雙方關係破裂，雇主已知勞工申訴後，雇主還會以笑臉對待移工？仲介又會如何對待不聽話的移工？後續出現的情況不就是新聞中的越勞，因為仲介不當對待只能逃跑、跳樓。勞工局連最低限度的依法行政都做不到，只見便宜行事的心態。在處理個案過程中，曾經有地方政府向我表示，「雇主/仲介答應會好好對待勞工」、「我已經告訴他們不能這樣做」來搪塞。勞工局是不知人間疾苦？還是只求結案便宜行事。</font></p><p><font size="2">&nbsp;&nbsp;&nbsp;&nbsp;&nbsp; 台灣政府簽了這麼多的國際公約，馬總統也曾說過：台灣人權標準已與國際接軌。但對保障弱勢移工，只見嘴砲毫無實際作為。外交官劉姍姍虐勞事件鬧成國際醜聞，歷年來層出不窮的移工剝削問題，以及近日的越勞受虐事件，顯示台灣移工人權仍是奴工標準。移工團體多年來不斷提出「廢除私人仲介制度」、「自由轉換雇主」及「立法保障家務勞工」等訴求，多年不見政府有具體回應及作為近日移工受虐及剝削問題一一浮上社會版面，台灣如何自詡為人權國家呢？</font></p><p>&nbsp;</p><p><font size="2">(原文刊登於<a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112012022900370.html">中國時報</a>)</font></p>]]></description>
 <category>聲明公告 Press Releases</category>
<comments>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88</comments>
 <pubDate>Wed, 29 Feb 2012 11:07:06 +0700</pubDate>
</item><item>
 <title>[文章] 外交官劉珊珊的沈淪是台灣政府的沈淪</title>
 <link>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87</link>
<description><![CDATA[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　吳靜如 <p>當近日Makiyo與日籍友人重傷司機事件被沸沸揚揚地討論之際，因「藝人的道德沈淪」連帶被論及的是「演藝圈的沈淪」。先不論「道德」所指為何，也先不論「演藝圈有無沈淪」問題，然，「個人行為係受客觀環境影響」的事實在這個意外事件上，卻呈現為輿論上難得的「深入」討論。</p><p>「個人行為係受客觀環境影響」在這個事件如此，在外交官劉珊珊虐勞事件，更是如此。劉珊珊本人已受到美國的人口販運法的懲處，相信日後台灣政府也應該會依法進行追究。但是，同樣需要深入討論的是，造成一個代表台灣政府的外交官，養成「習以為常地虐勞」，是什麼樣的「客觀環境」？</p><p>工時長達16-18小時、限制出入、全年無休、超扣薪資、監視器監看、沒收護照、威脅遣返等，對於在台灣的家庭類移工是常見的「勞動現場」。我們也先不論雇主們在台灣社會福利制度不健全以致家務勞動（包括照顧老人、病人，甚至照顧小孩、煮飯、洗衣等）全賴移工代盡孝道導致的「殘酷結果」。我們要問的是，台灣政府，如何自處於面對社會大眾對於家務移工勞動條件剝削的「習以為常」？如何面對一個代表台灣政府的外交官也將如此不尊重勞動者的虐待行為「習以為常」？</p><p>台灣自1992年立法引進家務移工至今已近20年，尚無任何法令保障家庭類勞工的勞動條件。勞委會公布的調查結果，發現全年無休、完全不能外出之家庭類移工佔42.41％，例假日可放假的移工僅佔5.57％；學者們的調查更呈現家務移工平均每日工時近17-18小時。這麼久以來，勞委會清楚明白這樣的狀況，且在移工團體努力推動家事服務法的狀況下，卻到現在沒有任何積極的作為！</p><p>2009年，台灣官方也進口並通過了以美方意識型態主導的〈人口販運防制法〉。通過這法也近3年，然而，到目前為止，哪一位移民署警察會認為「沒收護照」有販運的嫌疑？「全年無休」有販運的嫌疑？哪一為承辦的檢察官會認為移工簽訂的「自願書」係因其所處的「脆弱處境」而涉嫌販運之違法？哪一位承辦的檢察官會認為「威脅遣返」是販運的可能？從應負責勞工勞動權益保障的勞委會、應負責「預防販運、預防販運」的移民署及負責「起訴販運」的檢察體系，哪一個主管機關認真面對台灣「習以為常」的日常犯罪行為？！這就是「外交官犯法、貽笑國際」的台灣政府狀態。</p><p>沈淪的政府，不僅放任其外交官虐勞，更因此令台灣人民蒙羞。若台灣人民不積極督促政府對國際人權的重視，則將會是台灣人民民主意識的沈淪。</p><p>（原文刊登於<a h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feb/17/today-o7.htm">自由時報</a>）</p>]]></description>
 <category>聲明公告 Press Releases</category>
<comments>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87</comments>
 <pubDate>Sat, 18 Feb 2012 10:55:15 +0700</pubDate>
</item><item>
 <title>[活動] 二手電腦募集！</title>
 <link>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86</link>
<description><![CDATA[<p>TIWA在2008～2010年間陸續募了些二手電腦，在志工的幫助下，把這些電腦整理起來，除了工作人員用來辦公外，也提供給KaSaPi 整理會務、給IPIT作週日電腦課的設備，以及讓住在安置中心的移工們上網打發時間、渡過漫長的等待期。</p><p>IPIT的電腦課說起來有趣，因為印尼勞工在台從事的絕大多數都是家庭看護工，<a href="http://pnn.pts.org.tw/main/?p=36767">休假極少</a>，許多IPIT成員都是每兩週或每個月才能出門一次，所以他們會犧牲自由時間跑來上課，也是讓人覺得很感心。電腦課當年是在<a href="http://foolfitz.blog124.fc2.com/blog-entry-55.html">極克難的條件下</a>開始的，後來IPIT有了自己的辦公室，<a href="http://foolfitz.blog124.fc2blog.net/?no=70">上起課來</a>也變得有聲有色。雖然因為成員流動性太高、每次來上課的人都不太一樣，使得沒辦法進行一般認知中應有的「系列」課程，但大家玩玩FB或簡單的線上影像處理，也就很高興了，<strong>畢竟對於沒有自由的家務工來說，網路是很重要的出口。</strong></p><p>而「網路作為一個出口」這個意義，加倍體現在庇護中心的勞工身上。在庇護中心，最沈重的工作就是「等待」，就如曾為庇護中心拍攝<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tiwa1999/collections/72157623948140914/">一系列照片</a>的工傷攝影師張榮隆<a href="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15">所說</a>，『「無聊」是我對他們在此生活的最主要感受，等待勞資爭議結果，等待轉出的機會，等待官司定讞，或等待傷勢好轉』，而這等待和無所事事，是令人惶恐的。<strong>當我們在庇護中心架起了公用電腦後，大家稍微找到點事情做了：可以在Youtube看家鄉的影片、用即時通跟遠在杜拜的老友聯絡、打打FB小遊戲&hellip;雖然是十幾個人每天排班輪流用著兩台電腦，但大家還是樂此不疲。</strong></p><p>志願者贈予的這些生產工具，相當程度地協助了TIWA的運作，我們由衷感謝！但當初募集的，仍算堪用的二手電腦，如今已隨著時間慢慢損耗，故障機率 也越來越高，需要替換。因同時考慮到穩定性及維護設備的人力支出，我們在此希望募集【使用時間不超過五年的電腦主機和螢幕】。如果您人在大台北地區，我們 都可以自己過去載機器。 </p><h3>您的每一分支持，都將成為移工運動前進的力量！</h3><p>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敬上</p><p><strong>聯絡人：許家雋專員　　電話：0953-399902<br />Email：foolfitz@gmail.com </strong></p>]]></description>
 <category>最新活動 Activities</category>
<comments>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86</comments>
 <pubDate>Thu, 9 Feb 2012 23:41:04 +07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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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本勞團體製造分化，移工公平正義未能實現的幫兇！</title>
 <link>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85</link>
<description><![CDATA[昨天（2012/1/19）立院修訂通過藍領移工累計工作年限延長為12年的規定，雖然距離我們一貫的訴求--「取消（藍領移工）工作年限限制」尚遠，但，我們樂見其成。<p>然而，對於部分勞工團體的反對，我們感到不解。該些勞工團體認為，工作期限延長為12年，將一方面「排擠本國勞工的工作機會」，另一方面「不利長照體系的接軌」；或有言「移動，是剝削的開始」所以主張台灣不應再引進移工等云云。</p><p>身為勞工運動團體，對於部分勞工團體的該些主張，我們認為有進一步釐清之必要--眾所皆知，因為資本主義/新自由主義的全球化，資本狹著國家與國際公權力的協助，到處壓榨、剝削勞工，導致全球各地工人正以不同形式的狀態受盡苦難。第三世界國家的勞工，更是背負著國家與階級的雙重弱勢。為了脫離貧困、脫離剝削，被迫移動。移動以求溫飽、跨界為求更好，是全世界弱勢勞工的共同命運，也是你我會為了更好的生活而選擇的途徑--移動，何以是剝削的開始？</p><p>另一方面，這群飄洋過海、遠離家人來到台灣求溫飽的藍領移工們，真應該被認為是「搶走在地勞工飯碗」的「代罪羔羊」嗎？就算不看國際上資本與勞動力移動的趨勢，透過近幾十年來的「台灣（關廠）經驗」，應該也不難理解「資本無國界」、「資本往廉價勞動力存在的地方去」的道理。所以，資本家力求「南進、西進」之聲不絕於耳，要求移工工資與基本工資脫勾的訴求也頻頻可見。剝削實開始於勞動條件的制度性歧視！因此，我們需要一再強調「移工越廉價、本勞越失業」！「同工同酬」才是解決本勞失業、減少移工被剝削的正本清源之道！阻擋勞工移動實為無能阻擋資本移動的反動表現。</p><p>再一方面，如果長照體系的設計得以符合眾多家庭（包含許多連家務移工都聘不起的家庭）對於照顧老人及病人在品質與份量上的需求、如果長照體系的推動過程中，得以將家務移工視為為家庭照顧幫手之一，同時也讓社會大眾理解到，任何照顧人員都需要有充分的休息、良好的勞動條件，才會有好的照顧品質。這兩相加成之下，又何以擔心家務移工不利於長照體系的推動呢？</p><p>各黨派立委為反對而反對的狀況，常見，我們不抱期待；然而對於勞工團體，卻有這種缺乏國際觀、分化移工及本勞的認識，我們深感遺憾。</p>除此之外，對於立院通過的藍領移工累計工作期限延長一案，我們仍要強調，相對於白領移工在台工作期限的無期限限制，就算是延長期限的修訂，仍是階級歧視！台灣制度上對於階級的歧視還不夠嗎？除了不能轉換雇主、藍領移工的國籍別限制等等外，國籍法已歧視性地剝奪藍領移工在台成為公民的權利、勞委會亦已對其進行「總量管制」，基於什麼樣的理由，仍要對藍領移工在台工作期限進行限制？！<p>再者，對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汲汲服務雇主而不顧移工需求的行徑，我們感到不恥！</p><p>先不論手續繁複以致僅有少數人才得以應用的「直接聘僱」管道，眾所皆知，移工們每跨界來回一次，就會被仲介剝皮一次。這回，當立院尚未決議是否通過12年年限時，各家仲介便躍躍欲試地等消息，多了3年，加上至少多了1次來回，仲介費叫價肯定漫天再飛。勞委會無能處理仲介們的跨國合作以對移工超收費用問題、無能面對仲介費用移轉至國外收取的問題，也制度性地合法化仲介的「勞動」與仲介的「報酬」「顯不相當」的仲介費暴利問題，如何期待勞委會在因累計工作期限的延長而可能再增加的仲介費方面做出有效的控管呢？</p><p>這回立院站在資方需求的立場進行就業服務法第52條的修法，然同條第5項但書未見修訂，仍規定著藍領移工在聘僱期間屆滿後「應出國一日後始得再入國工作」。這但書，就是上述仲介得以對藍領移工一再剝皮的法源。藍領移工必須出境一日，必須重走聘僱程序一次，以致仲介有機會再收取仲介費用一次。處理藍領移工引進業務已20多年的勞委會，難道不知道這樣的設計弊端的存在？！然，不見勞委會為移工可能再度被剝一層皮擔憂，僅見其強調「取消展延程序」及「調降就業安定費滯納金比例」對雇主的便利和負擔的減輕。我們對這種掛「勞工」之名而行服務資方之實的勞委會感到不恥！</p><p>雖然藍領移工累計工作年限得以延長為12年不失為一件好事，但是，面對部分勞工團體的分化、面對勞委會的資方心態，我們一定會繼續站在「本勞移工需聯手對抗資本主義剝削」的立場，繼續爭取我們一貫的訴求「立法保障家務勞工、強制國對國直接聘僱、移工得自由轉換雇主、取消聘僱年限、取消三年需離境一日規定」！</p>]]></description>
 <category>聲明公告 Press Releases</category>
<comments>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485</comments>
 <pubDate>Fri, 20 Jan 2012 10:47:11 +07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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