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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
台 灣 國 際 勞 工 協 會

2005年「反奴工大遊行」

Anti-WTO ! Anti-Trafficking !!
反對奴工制度﹑廢除吸血仲介
2005年「反奴工大遊行」

集合時間:2005年12月11日中午12:30
集合地點:台北火車站前站大門口
發起單位: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


1990年聯合國正式將外籍勞工與移民權納入聯合國憲章,並定12月18日為「國際移工日」,呼籲世界各國注重並改善外籍勞工與移民所面對的岐視與剝削。

聯合國做出對外勞如此友善的宣示,反觀世界貿易組織(WTO)卻對外勞一再剝削並嚴重侵犯外勞人權,該組織將於今年12月13~18日在香港舉行會議,其中一項討論議題「GATS MODE4」對外勞人權影響重大,此項提議重點一,將來所有外勞被歸類為服務業,不受勞動法令之保障。重點二,雇主可以短期契約聘僱外勞,如此一來,勞工之工作權無法得到保障。

8月21日高雄捷運泰勞抗暴事件,揭開了台灣奴役式的外勞政策,在台灣長期從事外勞服務與權益保障的教會及勞工團體,於2003年以「保障外勞基本人權」為主要訴求,於1218國際外勞日舉行台灣首度外勞人權大遊行。今年,「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PAHSA)將在國際移工日前,延續著反wto、反人口販運的精神,再度舉辦外勞大遊行,歡迎支持移工人權的本地住民共同參與!

一﹑強制國對國直接聘僱---以國對國方式引進外勞,廢除私人仲介從中剝削﹑壓榨外勞人權。
高捷泰勞抗暴事件,已暴露出外勞仲介吸血、暴利、官商勾結的弊端,讓台灣在國際上蒙羞,勞委會推動國對國直接聘僱多年,毫無成效,應實施強制執行,由國家直接介入仲介。

二﹑外勞得自由轉換雇主---外勞可以辭職、轉換雇主以淘汰惡質老板。
外勞在替雇主工作期間若受奴役或不人道對待時,有幾項選擇,一﹑繼續忍受直到工期屆滿,二﹑解約返鄉,三﹑逃跑。這是因為他們沒有「轉換雇主」選項的結果。

三﹑取消外勞居留最長六年年限---修改就服法,變的前題下取消聘僱最高年限6年。
工作年限,對外勞而言,攸關他們的債務及收入問題;對雇主而言,攸關工作接替及人力訓練問題;對政府而言,減少追緝逃跑外勞的繁複行政作業。取消居留年限,勞資政三贏。

四﹑家庭類勞工應受法令保障─將13萬名家庭類外勞納入勞基法保障範圍,或另訂定家事服務法給與勞動權益之保障。
家庭類勞工佔全台外勞人數之42.9%,他們無法受到勞基法保障,工作﹑休息時間及工作範圍未定明,他們經常是7-11,24小時全年無休的"家奴"。

五﹑外勞團結權---外勞應有組織工會、參選工會幹部的權利。
台灣工會法規定,外勞不得自組工會、參選工會理監事,剝奪外勞團結權,同時也喪失了集體協商、罷工的權利。勞動三權,外勞一項也沒有!

關心移工人權,徵求「反奴工大遊行」共同協辦團體/個人!!


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 Promoting Alliance of Household Service Act (PAHSA): 天主教越南外勞辦公室、國際勞工協會、希望職工中心、天主教新竹教區外勞關懷小組、天主教社會發展委員會外勞關懷小組、高雄海星國際服務中心、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天主教高隆會正義和平辦公室、天主教彰化外勞關懷中心、玫瑰國際社會服務中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移民觀光牧靈委員會

連絡處: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TEL:02.25956858
FAX:02.25956755
email: tiwa@tiwa.org.tw
Web: http://www.tiw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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