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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
台 灣 國 際 勞 工 協 會



「獵人頭」的和祥專案

文/顧玉玲(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

2007年,勞委會、移民署、警政署合力展開「和祥專案」,拼治安業績,預計逮捕逃跑外勞一萬名。甫成立的移民署專勤大隊有3000名責任額,警政署包攬7000名,勞委會則大作廣告,恐嚇聘僱逃跑外勞者處以重罰,獎勵檢舉。

警方說:「逃逸外勞是治安的不定時炸彈」。事實上,逾期居留的外勞,躲警察都來不及了,如何會以身試法?且歷年來外籍勞工的犯罪率,還不到台灣人的十分之一!他們離鄉背井原就為了改善生計,語言與資訊上的多重匱乏,都只有使他們更壓抑、自制,任何與主流社會衝突的事都遠遠背離了他們來台的初衷。

捉拿逃逸外勞,成為治安成績單上最便宜行事的加分題。自1992年正式立法引進外籍勞工以來,勞委會一手向聘雇外勞的雇主收取就業安定基金費,另一手就佈下天羅地網捉逃跑外勞,每個外事警察都有「獵人頭」的配額,捉一個賞2000元!檢舉者另有5000元獎金。歷年來,累計已捉到七萬餘名逃跑外勞,總計支出就業安定基金費逾一億四千萬!

和祥專案一出,高績效獎金與高責任配額的交互作用,所有在台東南亞籍人士,不論是觀光、依親、工作因素來台,都不免在大街小巷遭遇不同部會的警力交叉臨檢,而不堪其擾。所有的外事警員都自嘲淪為「外勞警察」,為了追趕配額而疲於奔命,但浪費的社會成本又要算到外勞頭上。

我們不曾聽聞白領外籍人士「逃跑」,只因種族與階級優勢的「老外」、和東南亞籍的藍領「外勞」,在台灣受到完全不同的政策待遇。老外可以換老板、可以無限延長居留、可以不受仲介剝削,但外勞卻唯有「逃跑」才可能掙得這些「基本人權」。逃跑外勞中,有的飽受虐待、性侵;有的遭苛扣薪資,月領三千元;有的睡眠不足,月經停止:有的白天當店員,晚上作家傭;有的長年無休導致心神喪失,再不逃就要與雇主同歸於盡了(如果你還記得台中菲傭砍殺雇主、南港越傭砍殺阿嬤..)!

如果可以辭職、換老板,誰要逃走?

二年前,我曾經協助一對越南籍的來台幫傭的母女,年輕的女兒阮氏雲不堪高額仲介費而逃跑了,最後因警方荷槍臨檢而跳樓摔死。阿雲的母親叫阮氏絨,她喃喃說著阿雲的乖巧聽話,在河內鄰近的鄉下是大家都稱讚的好孩子,若不是有什麼委屈,不會工作六個月就逃走…像是要抹去「逃跑外勞」的罪犯污名,以說服大家接受阿雲不是「死有應得」。

阿雲當然不該為逃走付出死亡的代價!她是錯誤的外勞政策下的受害者,最後卻死於「獵人頭」的荒誕連環扣。阮氏雲之死,沒引起任何社會注目,只是一個非法外勞嘛,臨檢跳窗又不是警察的錯(誰的錯?)。

阿雲逃跑後的雇主花了一些錢,協助火化骨灰。阮氏絨在竹東照顧一個癱瘓的老人,沒能請假,只能把女兒的骨灰托一名同鄉帶回河內。從頭到尾,我沒有看見她的眼淚,她安靜地獨自去搭車時,眼睛望著遠方,不知是在探看來路,還是看向天邊的雲。

(本文刊於2007.10.1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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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提到「老外」,
反對國籍法以國籍歧視入籍。
請參 http://jidanni.org/foreigner/

Posted by jidanni at 10/29/07 09:36:23

我要評論的是,「和祥專案」的一個起頭,是勞委會對錯誤政策變革的無能表現,再加上無能部長-掌管全國二大治安單位的內政部長李逸洋的無知,造就出來的一個「無能無知」專案。
警察與移民署的關係其來有自,大多數的移民署成員原本就是警察,這些「移民」過去的警察,當初願意轉過去移民署的動機跟想法,就是不想再在這個「弱勢的執法者-警察」繼續終老一生,而義無反顧「移民」的。
外勞逃逸固然縱所皆知,大部分的原因歸究於政策的錯誤,但不應該把錯誤的彌補工作讓全國的警察(尤其是外事警察)來負責,然後再用「獵人頭」的方式來對警察施加數字遊戲壓力,然後再用「執行不力」懲處,以達結果論。警察何其無辜,無能者與無知者說:「逃逸外勞這麼多,引發這麼多的治安問題,是因為警察抓外勞的績效不彰所造成..」,多麼冠勉堂皇的理由。

我是警察,你是勞工聯盟的發聲者,你何苦又再次傷我的心呢?

Posted by Mr. Foreign officer at 12/12/07 10:42:43

聽了阮氏雲的遭遇 真的是心很痛 阮氏絨 更令人動容 底層的生活 難道只能被糟蹋嗎 其實這個世界還是白人在統治的

Posted by willie at 08/20/09 22: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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